~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广州燃气集团2023-2025年燃气管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2023-2025年燃气管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
2.1.1招标范围: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各分(子)公司2023-2025年投资建设或组织实施的新建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燃气管道技改工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红线内燃气管道工程以及燃气管道工程所涉及的路面修复工程等的施工监理服务。政府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及依法必招的监理服务除外。
2.1.2监理范围及内容:
主要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总价范围内。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及签证,不得超出投资限额(业主同意承担变更费用的除外)。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招标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4)安全:无人员伤亡、无设备损坏、无火灾、无环境污染、无职业病发生。
2.1.3监理单位数量和服务区域:
根据本项目评审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2或3名监理服务单位。若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超过5家(含5家),本项目确定3名监理服务单位;若合格投标人只有4家,本项目确定2名监理服务单位。
监理服务区域分配原则:若最终确定3家监理单位,则服务片区划分为东片区、北片区和西南片区(其中:东片区为东区分公司、东部发展燃气公司范围;北片区为北区分公司、花都发展燃气公司、广燃花都公司范围;西南片区为西区分公司、南区分公司、南沙发展燃气公司范围),由监理单位按照综合排名顺序依次自主选择一个服务片区。若最终确定2家监理单位,则服务片区划分为片区一(西区分公司、北区分公司、花都区)和片区二(东部燃气、东区分公司、南区分公司、南沙燃气),由监理单位根据综合排名顺序依次自主选择一个服务片区。服务期限内,如广州燃气集团经营范围内增加分公司或区域调整,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片区划分调整。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三年,具体如下:
各分(子)公司工程监理服务开始日期正常情况下按现有监理合同结束日期次日起计算,若分(子)公司提前终止现有监理合同,则按此终止日期后开始计算,子公司可在与中标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约定具体开始时间。现有监理合同到期时间及本次监理服务期限如下表:
单位名称 现有监理合同到期时间 服务期限
东区分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南区分公司 2023年4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西区分公司 2023年3月10日 2025年12月31日
北区分公司 2023年9月8日 2025年12月31日
南沙燃气 2023年6月15日 2025年12月31日
花都燃气 2023年7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东部燃气 2023年8月17日 2025年12月31日
广州燃气花都有限公司 / 合同约定时间开始—2025年12月31日
2.3工程地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各分(子)公司管辖范围。
2.4其他:广州燃气集团属下分公司由招标人统一签订服务年度合同,广州燃气集团属下独立法人单位(子公司或合资公司等)由中标人与之单独签订服务年度合同。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与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
3.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0月 9 日9:00至2022年 10 月 20 日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4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 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证书和投标文件密码信封(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
12.其他事项
12.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样品以现场递交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12.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4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潘工
电话:020-3785214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04室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8日
附件:招标项目异议书
招标项目异议书
致:招标人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或者: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异议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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