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X021磁铁线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X021磁铁线改建工程项目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4-38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新(2024)0015号项目代码:2409-410323-04-01-390422 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5439184.82元。其中一标段:35023984.82元;二标段:415200.00元。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新安县境内,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磁涧镇老G310路口(K0+000),向西经过南李村镇,后与S242南嵩线共线(共线长度0.764公里),再向西到达项目终点铁门镇杨树洼村(K27+051.25),与X082铁三线交叉,改建路线全长26.287公里。内容包括:原路面补强加铺前需要对老路病害进行修补;全线路侧边沟及盖板边沟进行清淤处理,对损坏的边沟进行修复或更换;交通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警示桩、公路界碑、里程碑及百米桩等安全设施;项目沿线涵洞4道,仅对涵洞进行清淤处理;道路两侧景观绿化。6、工程地点:洛阳市新安县。7、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本项目施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8、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5个月;二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9、质量要求:一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二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0、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X021磁铁线改建工程项目施工标;二标段: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X021磁铁线改建工程项目监理标;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一标段: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二标段:面向中小微企业。(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一标段: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2、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3个月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3个月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拟派项目总工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信誉要求: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3个月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总监签字);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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