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期即将期满,拟开展2025~2026年度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工作。现招标人对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期即将期满,现拟开展2025~2026年度交通项目招标工作。
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拟开展实施的2025~2026年度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的公路水运项目。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DT2025-DL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关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代拟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控制价(限价);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和答疑(若需);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接收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开标、评标并负责清标工作;草拟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公示评标结果;根据评标结果提供评标报告;编制招标工作报告;负责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含装订)、归档、移交事宜;办理招标核准或备案事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等工作。
2.3服务期:自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年底,但在截止之日前已开始进行招标工作的项目,需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过公路工程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代理项目。
注:上述业绩可为同一个项目或者不同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的交通行业类招标代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2月或2024年8月~2025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类型:服务类,下同)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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