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拟实施《天河区中山大道南线东圃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环城高速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监测服务》,现就天河区中山大道南线东圃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环城高速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监测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天河区中山大道南线东圃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环城高速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监测服务。 2、项目内容: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许可涉路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的管理办法》以及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要求,燃气管道工程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需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通过评审的专家意见。编制监测方案,并进行穿越前、中、后的监测。天河区中山大道南线东圃片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及公路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涉及高速公路 | 涉高速公路范围 | 高速公路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规模 | 敷设方式 | 1 | 广州环城高速 | 东圃立交主线、E匝道、G匝道桥梁以及M、N匝道路基段 | De400-150米 | 下穿开挖敷设 |
注:(1)服务单位须出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符合广东省公路管理相关部门审核要求的书面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工作;协助协调开挖报建手续办理。(2)报价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综合考虑项目情况,项目总价不因高速公路范围内新建燃气管道长度增减、物价上涨、附加工作或延长时间等风险而调整计算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3、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二、资格条件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报价人需同时具备技术评价资质和监测资质,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技术评价资质:具备以下其中之一资质(①或②或③):①工程设计资质(设计综合、公路行业或者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咨询资质(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③资信等级认证(公路专业)甲级资信。 (2)监测资质:具备以下其中之一资质(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⑤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3、项目实施业绩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服务期限1.服务内容: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负责与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交通路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监测工作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负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交通路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保证高速桥梁状况的确认工作及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2.服务要求: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从对既有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影响考虑,查找、分析和预测涉路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危害后果以及对既有高速公路相关基础设施的影响,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通过评审的专家意见。 (2)监测方案必须满足设计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观测点布置及数量必须满足保证本工程及周围环境安全。所有监测均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和报告。 (3)监测项目及监测点数、频次、位置根据设计要求及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实际监测内容以监理及业主批复的监测方案为准。进场后需根据相关监测规范、设计要求、监测内容与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沟通,提出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经各责任方审批同意后实施。 (4)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落实施工期间(穿越前、中、后)的监测工作,基准点及监测点布设需确保稳定不易被破坏,监测实施中要保持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系畅通,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