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机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
编号:CR23GDW-CDGSJD-XJCG-2025-001
一、 询价条件
本工程为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机电项目,建设单位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楚大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部,设计单位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云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工程概况与询价内容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楚雄(广通)至大理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云南省会昆明通往滇西、滇西北、滇西南及藏区的主要经济干线,是云南省高速公路网中七出省、五出境公路主通道中连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国际大通道。昆明至楚雄至大理高速公路是云南省滇西地区与省会昆明乃至我国中东部地区连接的交通大动脉,也是我国西南地区通往缅甸及东南亚周边国家的重要通道,路网地位十分重要。本项目的建设是适应日益增长的交通量发展和改善行车条件、提高运输效益的需要;是提高道路等级和服务水平的需要;是落实一带一路 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部署的需要;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需要,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需要;是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提高云南省干线公路网主骨架技术等级结构、有效发挥高速公路 在综合运输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的需要;是构建大理滇西城市群建设发展的需要滇西城市群建设发展的需要;是加快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实施新一轮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需要;是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增强国防交通战略和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应变能力的需要。
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铁建段落共分为2个段落,第一段起点K219+637罗家村隧道,终点K240+010;第二段起点K292+927,终点K311+128.064顺接大理至保山高速。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
CDGSJD-01(立柱补充)
1、报价人须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报价人具有近5年来(2020-2024年)承担并完成大型公建项目供应的业绩不少于1个(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单个业绩不小于本次投标报价,在国内工程项目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供货纠纷。并且近三年(2022-2024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存在重大违约或被驱逐,或因其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信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出场需出具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询价人到货后随机进行第三方检测,如果第三方检测不合格报价人承担检测费用及所有相关损失。
4、报价人应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供货发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5、不接受被各询价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6、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至2024年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至2024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2年-2024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报价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报价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报价人公章。
7、报价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报价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0、本次询价物资一包一投。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 2025年3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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