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祁路(海瑞路-惠西大道)改建工程(项目名称)隆祁路(海瑞路-惠西大道)改建工程LQL-HRHX-JL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以 惠行审投[2021]142号、惠行审投[2022]85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以惠行审投[2022]9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隆祁路(海瑞路-惠西大道)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惠交计【202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标段实施的位于位于海瑞路,起点桩号K0+095.381,向北延伸,分别于东兴路、祁胜路、祁粮路相交后止于惠西大道交叉口,终点桩号K1+141.907。
规模:路线全长约1.047km.道路全线为三级公路,红线宽12米,双向两车道,海瑞路~东兴路段设计速度为20km/h,东兴路~惠西大道段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结构为4cm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6cm中沥式沥青砼(AC-20C)+0.6cm下封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20cm低剂量水稳),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交通、管线、照明、涵洞等工程。本项目建安费约3063.93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范围内的道路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施工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建安费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 级或以上级别,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③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2年7月-2022年9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管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惠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平湖城湖西路
邮 编:214000
招标代理: 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号1504-1
邮政编码:214028
电 话:0510-85222102
联 系 人: 汪众、骆平
E-mail:502048232@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2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10时30分。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标一室(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5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6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监理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监理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监理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监理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监理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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