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青柘线(青口至海头段)新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SGDL-JL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柘线(青口至海头段)新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已经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柘线(青口至海头段)新建工程项目位于南至S242(青口镇)、北至拥海大道(海头镇),全长3807米,包括南段(兴庄河以南)、兴庄河青柘线大桥段、北段(拥海大道南段)。南段(兴庄河以南)、南至242省道、北至兴庄河南堤,长度3167米,道路红线38米;兴庄河青柘线大桥段共4跨,长度125米,桥宽31米;北段(拥海大道南段)南至兴庄河北堤,北至中碳能源西门,长度520米,道路红线33米,配套排水、照明、绿化、交通、高压杆迁改等。
本次监理对应施工项目范围为青柘线(青口至海头段)新建工程项目,总长约3807米,造价金额约18921.51万元人民币。
2.2监理服务期
对应施工工期:12个月。监理总服务期约3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按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2.4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SGDL-JL1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青柘线(青口至海头段)新建工程项目(K0+000-K3+860.424路段)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财务能力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地承担过1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施工监理内容必须包含桥梁新建工程)的监理工作,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企业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得重复计取。
3.1.4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具有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4)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投标“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的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1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施工监理内容必须包含桥梁新建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含副职)。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企业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得重复计取。
B、其他人员要求
(1)试验负责人(即试验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类别至少涵盖桥梁专业)或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桥梁隧道工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发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2.5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路北与海城路西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222100
联 系 人:葛力铭
电 话:15151973791
招标代理: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
邮编:222000
电话:0518-85110823
传真:/
联系人:林文浩
E-mail:523571646@qq.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523571646。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7.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按照“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将通过招标代理工作 QQ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7.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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