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标段三坡镇)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研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涞水发改投资[2023]8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研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涞水发改投资[2023]8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标段:三坡镇)。建设地点:三坡镇建设规模:三坡镇的公路、桥梁恢复重建、交安设施安装等工程三坡镇共计恢复或重建公路21条,合计22.654km(其中恢复长度12.225km,重建长度10.429km),含重建大、中桥460m/3座,恢复利用延长桥梁至186.4m/1座,恢复利用桥梁766m/6座;恢复综合执法站1处。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标段:三坡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 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的项目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 新建或改(扩)建的公路 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要求: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技术部分(暗标)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招标异议投诉联系人:田凌峰 联系电话: 0312-5060606。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9 09:00至2024-03-06 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览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涞水县涞阳路12号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科技研发楼A2座1508室 |
邮编: | 0741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刘超 | 联系人: | 田凌峰 |
电话: | 0312-4531989 | 电话: | 0312-5060606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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