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塔恰拉姆山公路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塔恰拉姆山公路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审批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塔恰拉姆山公路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色发改〔2024〕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十四五规划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路线设计全长为2152.304m,其中新建路段全长1824.203m,白改黑路段全长328.101m,绿化恢复5067.81m2,山顶停车场630m2,成品观景亭4个,人行步道891.5m2及配套附属设施。 2.2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4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计1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注:投标人应满足《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藏交发〔2021〕293号)文件中关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要求:信用评价为C级的,有效期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D级的三年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至少已独立完成1个类似项目(指公路工程或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信息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 标段类型 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各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 (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 注:(1)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 标段类型 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近6个月连续、不间断的社保证明(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是指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或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造价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C类)。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招标阶段不要求。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招标阶段不要求。截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2 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D 级和直接被定为 C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截至 2024 年 4 月 20日 13 时 00 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 1 个标段组仅需制作 1 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5日13时00分至2024年04月20日13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 1 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是/否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及网址)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其它: 7.1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7.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解密的情况除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文化中路26号 联系人:扎西群陪 电话:1785329077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塔恰拉姆A区A-36-1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9113268762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客服联系电话:0891-6911122 2024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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