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107线东移开封境(炎黄大道至许昌交界)新建工程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基础[2019]46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以汴交[2020]2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2项目规模:项目起点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炎黄大道南侧,开封市尉氏县岗李乡境内,北接拟建G107线东移(郑开交界至炎黄大道段)新建工程终点。路线平行于郑万、郑合高铁走廊东侧,经岗里乡东侧后继续向南偏西,于何楼东侧通过并跨越黎明河,后经石庄东、裴寨东侧继续向西南,止于裴寨南开封与许昌交界处。全长9.403公里,全线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境内。本次招标K31+142.353~K31+905.74,全长0.763387公里。
2.3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项目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等监理服务工作。
2.5施工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2019年1月1日以来有1项单项合同建设里程不少于0.5公里的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JGJ)(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含路基路面)的施工监理的总监职务。
注:1.提供业绩需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查询系统(https://glxy.mot.gov.cn)查询网页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2.同一业绩满足多项要求的可以重复使用。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查询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4投标人信用等级应为最新发布年份(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的河南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具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河南省级行政区域从业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监理企业,且在河南省无信用评价等级的省外投标企业,按照注册地省级信用等级降一级对待。注册地无信用评价的公路监理企业,如无严重失信行为,均按C级对待。不接受被各省或全国评定为D级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且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6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以上所有查询日期均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的日期。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6 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联系人:牛女士
电话: 0371-56562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3007519195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359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56562117
邮 箱:hkgqjtwjtc@163.com
2024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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