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绥满高速公路兴安岭隧道、扎敦河隧道运营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监理直接采购公示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G10绥满高速公路兴安岭隧道、扎敦河隧道运营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1.2采购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兴安岭隧道上、下行衬砌存在多处渗漏水现象,局部衬砌破损、开裂,尤其隧道下行K1037+843.0-K1038+045.6段,衬砌结构存在4处严重破损,混凝土结构剥落并伴有防水板外漏现象,其中K1037+901.4-K1037+913.2段衬砌右拱腰混凝土已经出现掉落,病害区段衬砌结构存在多处裂缝,并呈现板块贯通状态且宽度较宽,隧道病害区段衬砌渗水严重,现场采用外接排水管并设置电伴热进行引排。扎敦河隧道全线衬砌存在多处渗漏水现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办1个,采购范围:包括标段工程范围内的兴安岭隧道土建、扎敦河隧道土建、兴安岭、扎敦河隧道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的施工监理服务。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编号 | 监理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SDJL-1 | G10绥满高速公路兴安岭隧道、扎敦河隧道运营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合同文件的规定,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履行相关监理职责,对标段范围内兴安岭隧道土建、扎敦河隧道土建、兴安岭、扎敦河隧道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
2.2本工程监理总服务期410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服务期45日历天,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365日历天。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实际日期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4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死亡。
3、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3.1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拥有丰富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完全有能力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基于上述原因,符合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阳光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5.1.4直接采购适用情形(4)款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或集团公司各级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规定,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证书: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公示期限及媒介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9日
公示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login);
直接采购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9号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71-6320154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与丝绸之路大道交口东南角内蒙古行知学校8层9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3917393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