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7过境段(彩虹路-兵地融合项目路口)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国道217过境段(彩虹路-兵地融合项目路口)改扩建项目已由沙发改交通[2024]1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沙雅县内,施工2个合同段、监理2个合同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施工合同段 | 项目地点 | 建设内容 | 监理合同段 |
国道217过境段(彩虹路-兵地融合项目路口)改扩建项目(第一合同段) | 沙雅县内 | 路线全长10Km,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附属设施等。 | 国道217过境(彩虹路-兵地融合项目路口)改扩建项目(第一合同段)监理 |
国道217过境段(彩虹路-兵地融合项目路口)改扩建项目(第二合同段) | 沙雅县内 | 路线全长 9.028Km,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附属设施等。 | 国道217过境段(彩虹路-兵地融合项目路口)改扩建项目(第二合同段)监理 |
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合同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不能有在建项目,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 已 录 入 信 用 交 通 · 新 疆 (https://credit.xjjt.gov.cn:9399/)从业单位名录,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监理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 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 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 ·新疆 (https://credit.xjjt.gov.cn:9399/)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不良行
为记录的投标人、已被县级及以上监管部门计入黑名单或者不良信用的投标企业, 不得参加投标;
②因工程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
③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及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列 入黑名单或者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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