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康玉乡德热村至拉瓦西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0702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波密县康玉乡德热村至拉瓦西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林芝交通运输局以林交发〔202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林芝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购税90%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0%,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林芝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芝市波密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林芝市波密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康玉乡德热自然村接省道303线,终点为康玉乡拉瓦西村,路线全长15.5341公里,其中主线长14.8476公里,支线长0.6865公里。项目建成后可解决拉瓦西村通畅问题;本项目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2.3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为: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及备选人)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至附表六,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本规定仅适用于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具体包括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最新 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评价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 最新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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