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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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8818001201 | ||||||||||||||||||||||||||||||||||||||||
招标内容: | |||||||||||||||||||||||||||||||||||||||||
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监理 已由 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字【2023】9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顺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顺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监理2、建设地点:顺平县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全长约16.427km包含通往景区的主线及景区内支线,主线起点位于G336刘家营村交叉口,途径刘家营村、新华村、大黄峪村、杨家台村、向明村、孟子岭等村镇,终止于龙潭水库大坝,道路全长约10.675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6.5米;其中部分段落为过村路段,因周边环境影响,无法进行加宽施工,后期待周边环境允许时,再进行加宽处理。支线起点与主线相接,后环绕龙潭湖布设,全长约5.752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单车道布设,路基宽度4.5米。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规定5、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5 09:00 至 2024-01-1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06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上、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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