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监理 已由 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字【2023】9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顺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顺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潭至刘家营公路)监理2、建设地点:顺平县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全长约16.427km包含通往景区的主线及景区内支线,主线起点位于G336刘家营村交叉口,途径刘家营村、新华村、大黄峪村、杨家台村、向明村、孟子岭等村镇,终止于龙潭水库大坝,道路全长约10.675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6.5米;其中部分段落为过村路段,因周边环境影响,无法进行加宽施工,后期待周边环境允许时,再进行加宽处理。支线起点与主线相接,后环绕龙潭湖布设,全长约5.752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单车道布设,路基宽度4.5米。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规定5、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特别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5 09:00 至 2024-01-1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06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上、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顺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顺平县仙洲路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鲁岗路125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冉万雷 | 联系人: | 李逍炜 |
电话: | 0312-7618083 | 电话: | 0312-331103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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