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S240线至喇嘛湖梁工业园区至西地镇公路改扩建项目(监理)二次已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4051716326523000000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奇台县创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新路贷惠农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S240线至喇嘛湖梁工业园区至西地镇公路改扩建项目(监理)二次
2.2项目所在地:奇台县S240线至喇嘛湖梁工业园区至西地镇公路
2.3监理费(控制价):35.29万元
2.4项目规模:
2.4.1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S240线至喇嘛湖梁工业园区至西地镇公路改扩建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境内,路线西起S240线(奇井公路)口,途径喇嘛湖梁工业园区、奇台县殡仪馆,东至西地镇东侧Y349线。主要控制点为S240线(奇井公路)、西地镇东侧Y349线等,路线全长约10.193公里,为改建公路。
2.4.2本次改建K0+000-K3+072段,路线长度3.072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为60Km,路基路面宽度为17/16m,本次仅进行罩面;K3+072-K8+928段,路线长度 5.856km:现状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10m/8.5m路基路面,路基稳定、老路使用状况较好,本次对原有道路行车道外侧进行拓宽设计,拓宽后路面宽 16m(双向四车道),路基宽17m,土路肩宽 2x0.5m拓宽后道路采用二级公路平纵指标,设计时速为 60Km/h;K8+928-K10+193 段为城镇道路,长度为1.265km,设计时速为40Km/h,行车道宽度14m,本次仅对行车道进行罩面,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
2.5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126日历天;
2.7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09月15开工,2025年01月18日交工;预计总工期126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格等级:应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3企业近3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个单个标段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单个标段的工程内容须同时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4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3年至少担任过1项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其他条件;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11时00分-2024年08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交易市场主体登录,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
开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虚拟子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1945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08月01日11时00分-2024年08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2)投标单位可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所投标项目对应的虚拟子账号;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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